新的《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露脸 摄/柴程 |
新的家庭情况核定表今天确定—— 申请廉租房明示低收入
新表需填写低收入申请家庭核定意见等
本报讯(记者冯祎陈斯)本市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今天确定。申请廉租房的家庭,需要证明为低收入申请家庭或特殊情况家庭。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崇外街道办事处的领表现场,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廉租房的办理情况。
廉租房的新表格大约会在下周下发到街道。但是记者在《北京市住房保障文件汇编》本上看到,新的《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共8张16页。
记者发现,新表与旧表相比发生了变化。
新表变化
■旧表仅有5页。包括填表说明、申请家庭情况说明、申请人声明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受理记录审核登记表、复审登记表。
■新表共16页。需填写申请家庭承租(拥有)原住房处置意见、低收入申请家庭核定意见、特殊情况家庭认定。此外,还需要填写申请承诺书、申请家庭成员情况表、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表、申请家庭收入及资产情况表、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入户调查第一次公示情况、初审及配租意见、第二次公示及复核意见、备注等。
特殊家庭认定:包括面临拆迁的家庭。面临拆迁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居住的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的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或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申请廉租房需提供哪些材料
填写新表,提供户口、身份证、婚姻证明、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
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申请廉租房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还需提供: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区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承租危房家庭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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