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商场为何会发生踩踏事故?
重庆市沙坪坝区家乐福商场内,今日(10日)推出一款菜籽油特价促销,原价每桶51.4元的5升装菜籽油只卖39.9元。今早4点过,就有大量市民前往排队等候。上午8:40超市开门营业时,大量市民涌进抢油,从而造成踩踏伤亡事故。
在我国如此低价促销的例子并不鲜见,笔者时常看到这样的活动,而且也是人山人海,秩序混乱,没有出现踩踏伤亡,只是侥幸,是偶然,出事故则是必然的。
商家采用低价促销,是因为他们捉摸透了国人爱沾小便宜的心理,有意抛出诱饵,就如搞火热的“脱衣舞”来刺激观众,招徕顾客,但每每因利令智昏,顾此失彼,造成混乱,甚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也就是说,商家有意无意在设置陷阱,并有意利用国人的弱点,通过彰显消费者的致命缺陷,来营造他们的无限商机。所谓“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不客气地讲,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从心理学上讲,无论商家还是消费者,都是十分幼稚极不成熟的表现。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极简单,都是单向的,以自我为中心,谁都不把对方的自尊人格安全放在眼里。在这里,人与人的关系变成纯粹的金钱利益关系。商家与消费者都是利欲熏心,“舍命不舍财”。殊不知,做生意是双向的,剃头挑子,一头热不行。要不怎么叫实现“双赢”呢?
而上述商家的促销行为,只顾赚钱,不考虑风险,或者根本没想到所要冒的风险,所要付出的代价,纯粹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胡来乱来,无疑在搞“一锤子买卖”,是一种短期行为。这能说是成熟的商人吗?如果说“商场即战场”,起码须“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吧?你单知国人爱沾小便宜,却不知为此会闹出人命来,让你“赔了夫人又折兵”。这能说是“双赢”吗?鸡飞蛋打,两败俱伤啊。从社会学上讲,商家的行为是极不道德的,而消费者的见便宜就上的哄抢行为,也不能说是文明的,而是粗暴的野蛮的。
按说“衣食足而后知礼仪”。眼下,对一个城市居民来讲,再不能说“物质匮乏”了吧?温饱不应成问题了吧?但为何为区区十一元五角而去玩命呢?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成熟一些呢,我的父老乡亲?有人或许要说了,这是集体无意识在作祟。我看没这么简单。如果说“性格决定命运”,那么“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则是演不完的悲剧了?但愿不如所料罢。(作者:王明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