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 谁私自挪用了“我的奶酪”
广州7.5亿元社保基金挪用案浮出水面
作者:本报特约记者 黄守洲 广东报道
轰动全国的上海社保基金案被曝光之后,人们开始把视线转移到与自己有关的“养命钱”,公共基金监管问题成为了舆论焦点。
人大代表揪出社保基金硕鼠
2007年10月29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为5.2亿的社保案件,前广州市劳动保险公司经理刘雨宏因涉嫌违规审批社保基金,损失5.2亿元,被控滥用职权。
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到1996年,刘雨宏任广州市社会保险公司(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前身)经理期间,未经上级领导批准,违规审批社保基金,并在市场上进行非法运营。
从1993年到1996年期间,刘雨宏经手审批的项目共计14个,主要是房地产行业、银行借贷、承销国库券等项目,违规审批社保基金约7.5亿,造成损失大概5.2亿元。
检方称,刘雨宏担任广州市社会保险公司经理期间,超越职权审批社保基金的市场运营,不正当行使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
其中,1994年2月间,刘雨宏违规动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约2.7亿元用于与广州亿安房地产发展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尚有约1.27亿元本金未收回。
不过,1996年2月,社保公司以生活作风有问题等为由将刘雨宏免职。此后,刘雨宏回家养病,一待就是10年时间之久,直到被捕。
十年前的社保基金案能在今天浮出水面,应该归功于广州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自从2003年,社保基金被挪用近9亿元一案曝光后,杨承华等10名人大代表代表就此事首次询问了劳动局,要求劳动局尽快填补亏空。
2006年广州两会期间,杨承华等代表提交建议,再次催促政府尽快填补被挪用的养老金的亏空。
2007年4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广州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广州尚有10.18亿元社保基金“在外运营”,社保基金的安全问题再度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
所谓“在外运营”,时任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的张杰明披露了这笔亏空的总体情况:总计89537.14万元的养老保险金是在1996年以前被拿去“在外运营”的,其中包括25个项目,涉及21个债务单位(个人)。2006年12月,刘雨宏在家中被捕。
庭审焦点引来质疑
据公诉方指控,1993年到1996年,刘雨宏任广州市社会保险公司(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前身)经理期间,未经上级领导批准,违规审批社保基金,并在市场上进行非法运营。据指控,从1993年到1996年期间,刘雨宏经手审批的项目共计14个,主要是房地产行业、银行借贷、承销国库券等项目,违规审批社保基金约7.5亿,造成损失大概5.2亿元。
站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的被告台上,年逾60岁的刘雨宏显得十分苍老。他希望,法院能够给他一个公正判决,并恳求法院从轻发落。
面对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刘雨宏在庭上大声喊冤,他辩称,自己只是响应上级的文件精神进行运营而已。1993年,劳动部发布文件,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把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贷,进行增值。广州市有关方面也要求对社保基金进行开发运营。
1993年国务院曾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允许各级社保管理机构对历年滚存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在保证各项离退休费用正常开支6个月之需、留足必要周转金的情况下,运用一部分结余基金增值。
刘雨宏的辩护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刘雨宏只是将社保基金投放到市场,但他在1996年就已经被免职,1996年之后发生的事情不应该由他负责。社保资金无法追回,项目损失,应该属于接手人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刘雨宏当年被免职后,主动向社保公司提交了关于社保基金投放管理的建议,但没有被采纳。
刘雨宏说,当时对社保基金的运营还没有出台正规的法律法规,没有模式可以套,完全靠自己摸索。
刘雨宏的辩护律师在庭上还指出,刘雨宏在1996年2月就已经被社保公司免职,但社保公司在2006年5月才向有关部门举报,已经超过10年时间,超过了追诉时效。
对此,越秀区检察院指控认为,追诉时效从犯罪完成之时起算,由于部分社保基金还没有追回,刘雨宏的诉讼行为并没有停止,所以本案追诉时效并未超期。
刘雨宏案被媒体披露之后,并没有像上海社保案那样引起轰动。广州一家媒体网站发表署名为默客的评论文章,文中对广州市社保案提出了质疑,并称“广州社保基金案的处理远称不上彻底、圆满”。
其评论文章援引新华社一篇评论所指出:“几亿元社保基金没了,政府当然有责任追回、补窟窿,但更重要的是追究监管责任,不管是监守自盗还是以种种理由为借口的挪用,谁‘动’了百姓的‘养命钱’,就该坚决‘动’他的‘官位’,直至绳之以法。”
社保基金监管体系亟待健全
广州市5.2 亿元社保案的曝光,凸显我国当前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让人看到维护社保基金管理安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业内人士表示,社保基金监管还存在一些隐患与问题,例如,地方政府违规现象频繁,部分地方没有将社保基金当作公共资金,对基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将其作为地方性的资金。局部地方存在个别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作为财政支出和违规投资等现象。
有法律人士指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专门的社会保险法,对于频频出现社保基金被挪用案件无法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破解社保基金问题利剑就是应尽快出台有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社保基金管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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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亿安广场烂尾
在刘雨宏的投资中,最为广州人所知的,莫过于海珠广场附近的烂尾楼亿安广场了。1994年初,刘雨宏经手审批社保基金2.69亿元,投入到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发展公司的亿安广场项目,该项目后来由于发展商改变规划、发展商其他项目资金紧张等综合原因,最终烂尾。去年底,亿安广场因种种纠纷被拍卖,广州社保基金才从拍卖款中收回了部分损失。
投资金燕大厦受损
另外,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的金燕大厦,其大部分房产是社保公司通过中信实业银行介入投资的,包括13513.62平方米的房产和36个车位,投资额为1.2亿元。
不过,由于金燕大厦项目发展不利,社保公司的投资难以追回,中信实业银行与社保公司为此发生纠纷。最终,中信实业银行拿出有力证据,使社保公司无法向其追讨损失。
金燕大厦于2003年6月3日被拍卖,当初社保公司所投资的房产,成交价仅为2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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