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16日电(记者杨一苗、任珂)记者近日获悉,明年10月底前,西安市将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
《西安市关于推进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日前出台,其中要求,在2008年10月底前,西安市将逐步推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各级财政、各单位原来用于职工采暖费的补贴,将以货币形式发给职工,实现采暖补贴货币化。
此外,西安市还将逐步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变“面积”计量为“热量”计费。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安装楼前热计量表和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新建住宅还要具备分户计量、分室调控条件,不符合相关供热计量标准规定要求的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西安市既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的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工作,也将做出改造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