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奇)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等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市委、市政府近期重要工作安排,研究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议案办理暨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草案修改稿)》和《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草案修改稿)》。
会议指出,近年来本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见成效,取得了一定成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过程,要认清实现过程中的复杂性,做到分阶段分步骤安排年度工作,不断推动政府公共资源在义务教育方面的均衡配置。食品安全立法要从现实情况出发,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重点规范集散、加工、配送、交易等食品流通领域,不断促进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时间、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此次常委会会议将于11月29日召开,会期1天半,议程(草案)共8项:审议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表决《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和《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一府两院”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国外缔结友好城市情况的报告以及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王维城、林文漪、金生官、赵久合、刘晓晨,秘书长柳纪纲参加会议。RJ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