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边铁才)“居民住宅冬季取暖费按每平方米22元收取,我们刚刚建了一座近10米高的厂房,是否也按照居民住宅交纳采暖费?”11月15日,一位企业经理人给记者打电话这样询问。记者就此事与沈阳市供暖办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案是:不同情况加收不同的费用。
按照2006年10月19日沈阳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对超高公建供暖加价的通知》精神,凡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高0.5米以内(含0.5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以上的,由供暖企业与采暖用户根据建筑物热负荷情况协商议定供暖加价幅度。对于此等情况,供暖单位须持具有增项内容的《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