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李薇薇)我国各级检察机关监所监察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2003年1月至2007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万多人。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白泉民在16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透露的。白泉民介绍,2003年1月至2007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1万多件,审查减刑、假释裁定书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9万多件,监督纠正提请和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万多人,年均2481人。
此外,还对罪犯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收押、释放,违反规定使用戒具或禁闭等各类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万多人次,共纠正2.5万多件,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统一。
推行与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的微机联网,加强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注重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时期的检察……与此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还通过认真做好经常性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对监管场所安全警戒设施、管理制度落实以及对在押人员违反规定使用戒具、体罚虐待、超时禁闭、超时超体力劳动等的检察;重视抓好事故检察,对监管场所发生的被监管人脱逃、伤残以及非正常死亡等事故,及时出现场,调查取证;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等措施,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防止体罚虐待、违法会见、违法提审等问题,促进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近5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发现违法收容、解教,违反规定延长或者减少劳教期,违反规定所外执行或者所外就医等违法情况920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08人次,已纠正779件。严厉惩治行凶、暴狱、破坏监管改造秩序、脱逃犯罪和牢头狱霸,共审查批捕5147件7614人,起诉10557件159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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