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与制度创新
本报广州11月16日电第九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研讨会今天在广州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疑难问题,尤其是知识产权审判机制、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和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的研究和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研讨会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不断创新和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曹建明指出,搞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国法院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曹建明强调,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把落实这一重大战略部署贯穿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全过程。当前,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落实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就是要结合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职能作用。
要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依法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监督和案件协调,健全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和受理制度,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和民事制裁力度,依法正确适用临时措施,妥善处理专业技术事实认定,禁止知识产权权利滥用,加大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力度,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提高司法效率,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曹建明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理论,正确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保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另据了解,近五年来,广东法院以全国十分之一的法官人数审结了约占全国五分之一的知识产权案件。每年的案件受理量均居全国前列,近三年还连续居全国首位。广东法院注重与相关行政部门和科研机构建立互动沟通关系,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顾问制度,促成了与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建立长期人员交流工作制度,并充分利用独特的案件资源优势和审判经验优势,转化、形成不少客观、理性的工作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成果。邓新建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