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参赞张丹最近就第62届联大三委表决“暂停适用死刑”决议草案的问题上发言指出,中国代表团对联大三委投票通过“暂停适用死刑”的决议表示遗憾。52国投票反对该决议再次证明在死刑问题上并无国际共识,因此我们对该决议的效力表示严重质疑。
他指出,关于废除死刑问题,国际上并无共识。1994年、1999年联大曾两次讨论该问题,但因各方立场南辕北辙而无果而终。原人权委员会也曾讨论该问题,但每次都有大量国家拒绝参加协商一致。
张丹表示,死刑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刑事司法问题。国际法并未禁止使用死刑。《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6条第2款规定,“死刑可适用于最严重的罪行”。各国有权根据其司法公正的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等决定适用何种刑罚,何时暂停或废除某种刑罚。死刑问题是一国立法和司法的问题,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其他国家均不应干涉。
他说,联合国大会不是讨论死刑问题的合适场所。在联大这样一个高度政治化的场合,讨论死刑问题会使该问题进一步政治化,而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他还说,中国代表团不得不指出,决议提案国向别国施压的做法,中方是不会接受的。我们尊重自愿暂停适用死刑或废除死刑的国家所作的选择,也希望决议的提案国同样能尊重其他国家,改变强加于人的做法。 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