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苗枫 实习生/尹雪莹 通讯员/郭军勉)“现在晚上睡觉还会发恶梦吗?”“最近在打什么游戏?”……昨日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海珠区社工服务情况时,在华洲街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看到一幕幕暖心的交流场面--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无拘无束地聊天,哪怕不希望父母、老师知道的“心里话”,也大大方方地向大哥哥、大姐姐和盘托出。
笔者走近前才发现,这些“大哥哥”“大姐姐”是来自海珠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专业社工,他们每周至少一次定点上门为青少年服务,倾听他们的心声,消除他们的烦恼。如果需要的话,这些社工还会一周多次、不定期地实行“单对单”聊天,为青少年破解种种成长中的“疑难杂症”。
目前,海珠区已在海幢、赤岗以及华洲街道成立5个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有约10名社工。其中有2个服务中心设立在中小学校内,专门为在校青少年服务。该社工组织是一个完全非营利、独立团体,不依附于任何其他组织,而其向青少年提供的服务是由政府购买并监管的。
事实上,作为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试点的广州,正在探索如何向青少年提供更好的专业服务,并在此基础上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探路。
广州团市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试点原则上以社区、学校为单元,受益人群也基本上以此为单位划分;主要采用区(县级市)一级财政为本辖区内青少年购买公共服务的“区级购买”模式,而街(镇)主要负责提供场地、办公设施等。
此外,管理体制则采取“管理与运行相分离,政府与社会相结合”,以广州市青少年维权中心作为全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最高管理和督导机构,主要负责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资格评定、注册管理、考核嘉奖、职业规划,以及全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发展规划,推动青少年事务政策形成和法律制定。以中山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作为青少年事务服务团体,提供政府购买的青少年公共服务,并负责自行招募、培训、组织、考核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式合同要求,为青少年提供服务。各区(县级市)团委作为公共服务合同的履行监事单位,指导并监督社团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