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8月23日电(记者亓树新)深圳市以每人每年6万元的价格,向两家民间专业社工服务机构“购买”的37名社工,20日开始到福利中心等部门上岗,为该市民政系统的服务对象开展工作。
据悉,政府向民间非营利组织购买社工服务尚属首创。
在此间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说,深圳要为中国社工制度建设做出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社工就是社会工作者。“真正意义上说,深圳目前还没有一个社工。”刘润华说,虽然深圳有大量从事社会工作的机构和工作人员,但从制度层面来看,社会工作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此次,深圳市民政局在民政系统内的福利中心、救助站、军休所、街道及低保对象、残疾军人、高龄独居老人中,开发了37个社会工作岗位展开试点。与以往不同的是,深圳市并没有将这37个社工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而是采取了民间化的运作机制,即向民间非营利组织购买社工服务。
对此,刘润华说,社工制度的核心是体现高度民间化的特点,如果再采取由政府直接聘用社工的作法,结果必然是使社工成为变相的“政府雇员”,社工机构也演变为变相的“事业单位”。深圳的社工制度强调社工由纯粹的民间组织来聘请,政府向民间的社工机构购买服务,而不是向社工个人购买,这样就使政府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保持高度的中立性、自主性、灵活性。“比如对社工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把社工退还给社工机构,甚至转向别的社工机构购买。”
首批37名社工,有4名被安排在慈善网做社工热线咨询,其余33名社工采取用工单位自主选择的办法,由11个用工单位向该市的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和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购买”。费用为每人每年6万元,包括给社工的工资、福利,同时也包括给社工所在机构的管理费用。
据两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介绍,这些社工绝大多数是应届社会工作学、心理学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包括5名研究生和28名本科生,涉及社工、心理学、社会学等3个不同专业。上岗前,他们都经过了专业知识培训和香港资深社工辅导。
深圳首批上岗社工提供服务的机构有,市福利中心、救助站、军休所、慈善会、社区办等,服务群体或内容包括对老人、儿童、退休干部、残疾人、高龄独居老人、低保对象、劳务工、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社区服务、行为矫正、心理辅导与康复、临终关怀等。
据介绍,深圳上岗的首批社工,还只能称为“准社工”。要成为真正的社工,必须要通过国家统一考核评定,取得社工资格证。按照规划,到2010年,深圳将开发5000个社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