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在农村推行村民事务代理制 每个县(市)区确定了1至2个试点乡镇
本报讯(记者张淑会)元氏县铁屯村村民冯占国打井急需一些炸药,可购买炸药的手续非常繁琐,他跑了好几趟都没办下来。该村村民事务代理室了解情况后,立即派熟悉相关业务的村干部到水利、公安等部门为他办理了手续。
日前,石家庄市在元氏召开现场会,决定在全市村级组织中推广村民事务代理制。该市要求,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全力抓好这项工作。每个县(市)区都要确定1—2个乡镇进行试点,确保11月底前在市所辖农村全面推开。
据介绍,村民事务代理制的代理范围主要包括:广大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急需办,却又不会办或自身办理有困难的。需要上级组织协调解决的信访诉求。法律允许代办代理的其他各类事项。其代理程序是:收集诉求、登录审核、组织交办、承办登记、具体承办、办结反馈、重新办理。承办主体以农村干部为主体,同时吸收村里群众威信高、法律观念强、热心公益事业的“能人”组成志愿者队伍,帮农民解决难题。
据该市组织部基层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市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百姓档案制度、民情日记制度、承办主体教育管理制度、销号制度等,搞好上下服务网络对接,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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