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11月20日电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和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授牌、揭牌仪式今天举行。据悉,在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在全国尚属首例。
前不久,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破坏“两湖一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追究向“两湖一库”及周边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单位、法人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两湖一库”是指贵阳市周边的红枫湖、百花湖和阿哈水库。这是贵阳市的主要饮用水源,是贵阳300万市民3口极为宝贵的“水缸”。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的环境保护审判庭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涉及“两湖一库”水资源保护、贵阳市所辖区域内水土、山林保护的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类型的一、二审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和相关执行案件,并按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指定管辖决定书,依法审理贵阳市辖区外涉及“两湖一库”水资源环境保护、管理、侵权等民事、行政一审相关案件,对审理的案件在生效后负责相关的执行工作。
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指定管辖决定书,依法审理涉及“两湖一库”水资源保护、贵阳市所辖区域内水土、山林保护的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类型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和相关执行案件;按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指定管辖决定书,依法审判贵阳市辖区外涉及“两湖一库”水资源环境保护、管理、侵权等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相关执行案件,并对审理的案件在生效后负责相关执行工作。
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出席仪式并讲话。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正维、副省长肖永安、省政协副主席何永康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分别为贵阳中院和清镇法院授牌、揭牌。
阎志江 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