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刚获减刑不久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林(化名)很早就赶到江苏省南通崇川区城东街道司法所,送去了“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锦旗,以此来感谢司法所社工在矫正期间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帮教。
原来,李林因交通肇事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当时,李林对处理结果不能完全接受,特别是判他“终身禁驾”,又让他面临着失去工作的压力。这一系列的变化让李林一时难以面对,整个人变得忧郁寡言,整天无所事事,对生活失去信心和方向。城东街道的社工接到对李林的帮教任务后,在街道司法所的指导下,开始了对李林的社区矫正工作。
语为情动,言为心声。在社工的多次走访下,李林终于和司法社工唐晓艳有了一次促膝长谈。“犯了罪并不意味着前途是一片黑暗,你对公司的业务比较熟悉,虽然不可以开汽车了,但是你可以争取做业务员,如果把业务做好了,也是很有发展前途的。”一语点醒梦中人,社工的开导让李林豁然开朗。在大家的关心鼓励下,李林通过自己的努力,走上了单位业务员的工作岗位。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李林现在不仅是公司的业务骨干,还成为了部门经理。
在矫正期间,李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不仅主动为身患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困难家庭捐款捐物,还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公益劳动,主动义务献血等。由于李林表现较好,一年内曾受到司法局的三次表扬,被评为矫正积极分子。不久前,他又在全市首次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减刑中依法获得了减刑。
单时炎 曹山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