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地下工厂造假币四千万
造假币团伙7成员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包力于瀛)深圳一伪造假币团伙在城中村里租赁地下工厂,购买印刷设备及材料,竟然造出了面额共计4410万元的假币。昨天,该伪造假币团伙7人分别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2年到18年有期徒刑。
去年8月,被告人陈炳坚和韦小奕(另案处理)两人密谋在深圳印制假人民币。随后,陈炳坚、韦小奕等人在宝安区钟屋村租赁了厂房设置地下工厂,并到广州、汕头及深圳宝安区等地购买印刷设备及材料。去年11月9日,陈炳坚、韦小奕组织被告人李小林、董文沛、高克松、高克健等在该地下工厂非法印制2005年版50元面值的假币。据指控,韦奕洪负责帮助打扫印制假币窝点、运送粉碎机到印假窝点并进入印制假币的房间进行查看。11月16日,李小林、董文沛、高克松、高克健等四人正在印制假币时被当场抓获,现场被缴获的假人民币面值共计4410万元。
除参与制造假币外,陈炳坚还出售假币。他与涉案人员罗某(另案处理)经事先商定,以每100元假币卖3元的价格贩卖假币。去年8月5日,罗某雇请肖某(另案处理)到深圳运载假币,当天下午两人到达深圳,与陈炳坚取得联系。19时许,肖某驾驶装有22件假币的面包车回汕尾,在深汕高速埔边收费站被当场抓获,装在车上的50元面额假人民币共计2176万余元被缴获。
昨天,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出售假币罪数罪并罚,判决陈炳坚1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其余罪犯分别被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