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悦 记者袁京)新买的二手货车被稽查队以长度超标为由处以2000元罚款,货运公司认为是卖家姚某私自改装造成的,为此将其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购车款赔偿罚款损失。记者昨天从丰台法院了解到,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今年4月,货运公司在二手车市场内向姚某购买了一辆东风中型厢式货车,价格为11万元,经管理机关审核后,得到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证件上分别载明该车外廓尺寸为9810×2470×3560(毫米)。5月,当货运公司人员驾驶此车至天津路段时,遇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队检查,发现其实长11.8米,故罚款2000元。货运公司多次向姚某提出退车、退款等要求未果,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购车款并支付罚款。
姚某在法庭上否认曾对该车进行过改装。经法院查实,根据货运公司所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显示,其外廓尺寸并未做过变更。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货运公司在购车时已委派相关人员对车辆进行了查看及验收确认,未发现改装。而且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现要求退车、退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RB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