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一个多星期以前,我在北京乌有之乡书社举办的“《色·戒》影评沙龙”上做了一个发言,对《色·戒》提出了自己的批评。我的发言当然是一家之言,目的也无非是想引起大家对这部电影的思考和讨论,谁知昨天我看到了网上转载的南方某周刊的一篇报道“乌有之乡《色·戒》观影记”时,我才蓦然发现,自己的鼻梁上被人端端正正地抹了一块白粉。
这篇报道把我的观点归结为“色戒类似于思想路线上的一株大毒草”,还标明是我的原话,但我并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有录音为证。我感到很奇怪:那天的活动结束之后,我并没有马上离开现场,而是留在原地和参加沙龙的朋友聊了很长时间,“观影记”的作者为什么不找我求证一下呢?另外,我发言的记录很快就放在我的博客上了,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为什么不核对一下呢?
其实,当时我对《色·戒》还说过更严厉的话,但“观影记”的作者为什么又一定要让我说“大毒草”呢?可能是因为“大毒草”这个词,由于在一个特定的年代里曾被滥用过,所以它就先天性地带上了某种“政治不正确”的色彩。在今天这样的语境里,说一个人开口闭口“大毒草”,那就相当于在他的鼻梁上抹了一块白粉,轻易地就把他打扮成了一个冬烘、滑稽,甚至有点弱智的形象了。在任何的争论当中,他就未辩先输,不会再有人认真对待他的观点了。
这件事原本是小事一桩,犯不着占用这里的宝贵版面,却引发我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今天的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价值多元,思想多元的时代。既是多元,那么不同的思想观点之间,就少不了冲突、交锋和辩论。现在我想问的是,辩论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砥砺思想,发现真理,最后达成共识呢?还是为了击败对手,搞臭对手?
如果是前者,那么采用往对手鼻梁上抹白粉的方式就是不应该的,因为这无助于接近和发现真理,对读者也是一种愚弄。至于有人据此写出了不少正襟危坐的评论,就更让人产生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的感觉了,无疑,这对作者和读者来说,也都是一种无谓的浪费。
与此同时,我在发言中提出的那些真正严肃的问题,比如一国国民究竟是应该优先认同“文明”还是优先认同国家?大学生究竟应该是把追求自身的快乐看得高于一切,还是应该首先承担起对国家民族的责任?张爱玲真的是一个远离政治的作家吗?等等,反而根本就没有人提及,也没有人来回答了。
在信息社会,话语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力,拥有这种权力的人,应该本着对社会、对他人、对自我负责的态度,格外谨慎地来使用它,如果用它来误导公众,丑化对手,那就是权力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