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3日讯记者王斗斗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先例可以遵循。为了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应当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目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用一句话概括了这个总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肖扬是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上作出上述概括的。
如何构建和规划这一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肖扬作了三方面阐述:
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裁判不公,人们非但不能形成对司法的信仰和遵从,反而会产生对抗和抵触。而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必须由廉洁、清正的司法队伍来保证。
高效,既要讲效率,也要讲效益。不但要看审结了多少案件,而且要看化解了多少矛盾纠纷。如果效率低下,就会使公正的效果大打折扣,会使当事人在漫长的等待中失去信心;如果裁判不能得到执行,司法权威也就会受到破坏。
权威,权威与其说是一种权力,毋宁说是一种威望,即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规范的司法行为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展示的一种威望、一种公信力。
总之,“只有法律被公正、高效地适用,裁判结果被不折不扣地执行,司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自觉拥护和一体遵从,才能真正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肖扬强调,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一切部署,都要紧紧围绕上述三个方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