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3日讯(实习生李秀梅记者刘常俭)今后,邯郸市区某些地方将限制用自来水清扫道路和绿化。今天通过的《邯郸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邯郸市水资源极度匮乏,年平均降水量为548.9毫米,淡水资源总量为14.85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7%。
针对该市节水管理工作薄弱、水价偏低、用水浪费现象严重、水重复利用率低的问题,条例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级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用水意识,逐步建立节水型社会。城镇和工业企业较密集的区域应当逐步建设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和再生利用管网。再生水优先用于市政、城镇绿化、景观和生态环境等公益事业。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限制将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绿化和景观用水使用。生活用水应当推广使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鼓励一水多用,提倡分质供水。
精品栏目推介
· 杨柳青
· 燕赵论坛
· 纵横谈
· 一线写真
· 世说新语
· 明星传真
· 名家
· 直笔春秋
· 心灵独白
多媒体数字报纸
快速阅读 全屏阅读 下载阅读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业务 实习申请 网上投稿 新闻热线 友情链接
河北新闻网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center 2000-2007河北新闻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李海峰 郝斌 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 低俗之风 不良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88631166冀ICP证03001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