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广州市依法治市、依法治企工作在引导立法、规范执法、加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在提高城市竞争力的主题下,促进了企业的创业和发展,使广州成为国内最适合创业的城市之一。
创建适宜创业的法制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 当前,如何提高城市竞争力,发挥城市作为区域经济发展“领头羊”和组织者的作用,推动地区和国家经济的迅速增长,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抉择和城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广州的综合竞争力在历年的各种测评中一直处于全国前列,这与广州一直以保持和扩大中心城市综合优势、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正确城市发展定位是分不开的。
在城市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中,企业竞争力与城市竞争力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企业是微观市场的主体,企业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吸纳和组合资源来创造财富,形成价值,因此,企业竞争力是城市竞争力的基本组成,其强弱直接影响城市竞争力的强弱。要促进城市竞争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增长,就必须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政府还是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平等主体,都需要依法运行。法制以其普适性、客观性、预见性、规范性以及强制性,能够框定各种市场行为,能够对创业环境中的诸多变量进行调控,在秩序、制度、管理、文化等要素竞争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优化创业环境必须通过优化创业的法制环境来实现。
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外部法制环境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企业发展最重要的外部关系。行政审批是政府干预和调节经济的一种有效手段,但这是一种权力作用于资源配置的方式,因此它的范围和程度必须依法控制。2004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一次突破。根据行政许可法,2004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行使立法权以来制定的全部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取消了70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属于企业或其他组织设立登记的前置性行政许可11项,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行政许可3项,设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5项,已经被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取消的行政许可12项,广州地方性法规增设的行政许可37项。这些行政许可的取消使市场准入的条件更加公平合理,市场主体的权利和自由空间更大,为本地企业或者外地来穗企业的创业活动提供了便利。
广州市各机关也都对行政许可实施进行了变革,今后的改革中,还需要进一步坚持的原则是:(1)市场化原则。政府应当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机制的干预,凡是应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或者可以通过市场竞争、中介组织和法律制约实现的问题,不再进行审批许可。(2)便民、高效原则。许可的事项应当尽可能减少,审批的环节应当尽可能简化。各部门应该结合实际,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制度、听证制度、公示制度等具体化,建立健全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决定各个过程、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有关具体工作制度,完善有关工作规程,确保行政许可法确定的有关制度得到切实实施。(3)公开、透明原则。许可要有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程序,可以利用电子政务、及时告知等方式增加审批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公民、企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权利。
在取消行政许可事项之后,还要加强后续监管的措施、方法。对需要继续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要认真研究如何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强化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把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通过行政许可的改革,不仅要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重要的是,以此为契机从更深层次上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承担起更多的服务职能,建立起公共服务型政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创立良好的政务环境。
进一步完善企业发展内部法制环境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我国自1993年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大批企业通过公司制改革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也有不少企业虽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职能不健全,权力不能有效制衡,影响了企业的有效运作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一些国有公司股权结构过于单一,政企不分,公司法人的自主经营权并未真正落实;董事会并没有发挥其核心作用,董事会的产生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经理层以权谋私,约束机制空缺等。
广州的国企改革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调整国有资产管理和公司产权结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此基础上,为了根本解决国有企业的困境,实现公司制改革的初衷,还要继续从法律角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首先,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2005年2月广州成立了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以财务监督为重点,以发挥外派机构的监督作用为手段,以股份制改造为主要形式,规范国有资产的经营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第二,调整公司产权结构,推进股权多元化。扩大非国家股比重,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之间相互制衡的决策、管理、约束机制的正常运行。第三,落实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法律地位。第四,健全董事会制度。董事会应该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向公司股东汇报董事活动、薪酬、商业利益等相关信息;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强化董事会决策支持系统;实行集体决策,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等。第五,完善公司经理层的运作机制。第六,强化监事会的职能,明确监事会责任,树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的法律观念。
经营管理者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领头人”,企业实现依法经营管理,要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确立现代法制意识,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依靠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经济工作,把企业经营纳入法制轨道。
近年来,国家在重点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初步形成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国外成功企业的通行做法,也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标志。广州的企业大多都设有法律顾问,今后比较大型的企业可以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带出一支水平较高、队伍稳定、适应企业需要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把企业的业务活动更深入地纳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保障和增值功能。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企业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日益增多,企业经营面临着诸多市场和法律风险。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最大可能地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成为企业需要重点推进的一项任务。
此外,还要进一步推行企业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民主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企业的重大决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廉政建设的事项要向本企业员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通过厂务公开,落实职工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政议政权和监督权,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凝聚力,推进企业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和完善企业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