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凤珍通讯员雷红由云南省玉溪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新平县原常务副县长夏家伟受贿案,日前在玉溪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夏家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7年春节前,夏家伟利用担任新平县副县长、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便利,在负责有关项目立项考察及开办过程中,先后非法收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夏富成等人送给的人民币共计30余万元。
另据据新华社南昌11月26日电(记者胡锦武)在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后,在法庭上竟辩称为“人情”、“礼节”,江西省余干县原常务副县长李清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2.6万元,于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清原为余干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2001年6月被任命为玉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5年4月兼任玉山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6年4月,李清在玉山县任上述两个职务期间,先后6次收受玉山科技工业园公司总经理张睿贿赂款12.6万元。
此案开庭后,李清在法庭上辩称,2005年3月,张睿所送的6000元是礼节性的,8月送的1万元是恭喜其儿子考上大学的,2006年1月的1万元是给其拜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