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何志达李默)通州特困农民今后再也不用担心看不起病了。他们可以不掏一分钱参加合作医疗,门诊时先“打折”,政府再“买单”50%。近日,通州区出台对特困农民实施医疗救助的新政策。
据了解,这项医疗救助新政策的对象包括三种人:享受通州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即农村低保人员;享受民政部门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按照新政策,特困对象将享受一系列优惠待遇,包括可以不掏一分钱参加合作医疗,门诊时先“打折”,政府再“买单”50%,患重病住院还能享受二次报销,实在困难的还可申请临时救助等。
根据规定,农村低保对象由户籍所在地区、乡镇政府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个人不用缴费。在此基础上,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包括区精神病医院)门诊就医时,还可享受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的折扣;享受普通住院床位费(包括需留院观察时床位费)的50%优惠。
减收相关治疗费只是第一步,其他诊疗和医药费,救助对象只需按50%比例支付,其余50%门诊费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当年全区农村低保标准50%垫付,年内累计超过垫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负担。
患危重病需住院治疗的困难户是重点照顾对象。为切实减轻其负担,新政策规定,这部分人除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待遇外,本年度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500元,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救助额按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500元以上部分)的50%支付,全年度累计不超过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享受以上待遇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过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临时救助。此外,农村五保对象患病就医时,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的其他部分,实报实销。RJ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