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游锡堃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二十六日首次开庭审理。曾严词批评马英九以没有犯意,辩称自己无罪的游锡堃,同样以没有犯意,坚称自己无罪。他的辩护律师更要求合议庭,循“国务费”模式,“是否有必要开秘密庭,不公开审理”。
并审慎考虑特侦组将两卷宗以机密封存。
游锡堃的律师廖学兴,也是涉及“国务费”被起诉的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的律师,他主张本案涉及机密,同样是高举“国家安全”的理由。但审判长刘方慈明确谕知,“最高检”特侦组用“密字”封存的卷宗,内容无关“国务费”、无公务用途,不是属核定的“国家机密”,庭讯结束开放阅卷。
审判长还表示,法院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依目前的卷证资料,不符“国家机密”而有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未来辩方如认为涉及机密,须以具体依据和确认方式具状陈明,合议庭再审酌是否符合不公开审理规定。
游锡堃被控利用妻子杨宝玉、“行政院长”和“总统府秘书长”任内办公室主任苏昭英、承办人赖淑芬、秘书刘建忻等四人搜集发票核销,诈领“行政院长”、“总统府秘书长”特别费和“国务费”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开庭,传唤游锡堃等五位被告。
游锡堃虽无公职,但仍有近百名宜兰乡亲,包游览车前来声援他,一位路过女子对着声援者说“有罪”时,曾遭三、四位民众围住,幸好法警及时制止,没有发生冲突。
庭讯开始,五对起诉犯罪事实,都作无罪答辩,赖淑芬更说,她是依行政惯例办理核销特别费。
游锡堃在陈述被起诉意见和是否认罪时,主辩没有犯意,坚称自己无罪,强调从政二十多年,一向清廉自持,不涉任何弊案,也未利用职位取利益,“我没有犯行、没有犯意、我无罪”。
因检察官未完成证据清单,审判长听取检辩意见后,决定给检察官最长一个月时间完成;辩方收到清单后,则以一个半月时间准备答辩。亦即最快两个多月后再开庭。
台北地方法院二十六日开庭审理游锡堃特别费案,审判长当庭订出开庭审判规则,要求本案被起诉的吕秀莲、游锡堃、陈唐山等十一位被告一体遵循,除非临时发生急迫情事,收到开庭通知,一定要准时到庭,不能任意告假从事不相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