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11月27日消息(记者胡啸)为实施科教兴赣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技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江西省首部地方性科普法规《江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江西省科普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据了解,《科普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在总结江西省改革开放以来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地方法规形式对科普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组织管理、社会责任、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术的发展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综合实力的标志。科学技术的普及,提高公民素质是江西省确立的实施科教兴赣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科普条例》的实施必将推动江西省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科教兴赣战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建设“创业创新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提供法律保障。
此次颁布的《科普条例》对江西省各级科技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西省科技厅既担负着依法管理科普工作,又要对条例的实施进行监督;同时,江西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通过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书,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科普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