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于今年4月审查起诉11月 公诉时限几乎用光 检察官称只有遇到特殊情况 公诉人才如此谨慎
亿霖大案案情复杂耗尽检方审限
警方认定非法经营额达16亿余元 这在起诉书中得到验证 传销公司幕后主使被认定为第一被告人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亿霖传销案中的28名骨干分子,日前被市检二分院以非法经营、诈骗等罪公诉至市二中院。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案采访了检察官等各方人士,了解到更多详情。
非法经营额高达16亿余元
据北京市公安局经侦队侦查,赵鹏运和屠晓斌等人成立亿霖集团及多家关联企业,在全国多个省市低价收购林地。
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设部长、经理、主管、销售代表四级销售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根据下线销售业绩获取提成。
警方查证,从2004年起两年多的时间里,亿霖集团的非法经营额高达16亿余元。
据媒体报道,警方认定的涉案金额,在起诉书中得到了验证。
亿霖传销涉嫌诈骗罪
据悉,检察机关指控28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经营、诈骗等罪。
检察官称,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1998年4月以后,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以传销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的,以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处理。
如果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发生牵连或者竞合,应依照其中刑法规定处罚较重的罪定罪处罚。
第一被告人不是法人代表
据悉,此次共有28人被提起公诉,包括法定代表人屠晓斌,及赵鹏运、赵玉萍等人。
在起诉书中,曾被称为亿霖集团幕后主使的赵鹏运,被列为第一被告人。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楠称,在多人多起的案件中,起诉书中被告人的顺序,很可能与被告人将被处以刑罚的轻重有关。
被列为第一被告人,往往意味着该人被公诉机关认定为主犯。一旦被法院认定,将被追究最重的刑事责任。
案情复杂检方用尽审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机关审查案件过程中,如发现证据瑕疵等问题,有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机会。
将两次补充侦查的时间计算在内,案件从检方受理直至起诉,最长时限为6个半月。
根据媒体此前的报道,亿霖传销案于今年4月移送到检察院,11月15日提起公诉,显然说明公诉机关已经把审限用到了极限。
检察官称,只有遇到那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公诉机关才会如此谨小慎微。
亿霖传销案审查过程
2006年1月16日
市公安局对亿霖集团立案侦查
2006年6月1日
市公安局对主要嫌疑人展开抓捕
2007年4月
市公安局将赵鹏运等嫌疑人移送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
2007年11月15日
市检二分院将案件诉至市二中院
2007年11月21日
市二中院正式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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