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张毅)商务部亚洲司司长吕克俭27日介绍说,即将于12月1日在北京举行的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将重点围绕加强宏观经济政策交流、加强节能环保合作、加强贸易投资合作和加强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四大领域展开讨论。
11月2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吹风会,向中外媒体介绍即将举行的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的有关情况。
吕克俭表示,中方将本着“合作共赢和协调发展”的精神,同日方探讨如何共同努力构筑经贸领域的战略互惠关系,谋求实现中日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标。
他说,在加强宏观经济政策交流方面,中国将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进一步开放,消费需求旺盛,由此产生的“中国特需”效应对日本经济复苏和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宏观经济政策的关联性不断扩大。此外,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全球发展不平衡和不确定性也在增加。中日两国均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动亚洲和世界经济的发展。通过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中方愿同日方就宏观调控、扩大内需等相关政策以及节能环保、技术立国等经验进行交流。
在加强节能环保合作方面,通过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双方将就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两国在能源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联合声明》以及气候变化问题等进行深入讨论。
在加强贸易投资合作方面。中方希望推进两国在高新技术和中小企业领域开展合作。《中日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报告》是中国商务部同日本经产省共同研究制订的,双方愿借此次高层对话共同发布该报告。目前,两国经贸合作中尚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例如,日本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部分中国实体被列入日本“出口管制外国最终用户名单”问题以及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影响等问题。中方愿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精神,同日方开展积极对话,通过友好对话和协商,化解摩擦,解决问题。
在加强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方面,通过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双方将就共同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进程、推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东亚财金合作等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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