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被确定为 环保重点城市
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发布———
本报讯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确保化学需氧量减排10%的目标,到2010年,所有城市都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亿吨/日。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将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城市群地区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努力改善城市和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规划提出,今后将统筹规划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地区的区域性大气污染防治,有条件的城市要开展氮氧化物、有机污染物等复合污染问题以及灰霾天气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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