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轩甫通讯员许俊)由海南省琼海市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该市彬村山华侨农场原副场长唐辉浩受贿一案,近日在琼海市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唐辉浩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三个月;查扣的赃款人民币1.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0月,彬村山华侨农场与个体老板肖某签订橡胶苗购销合同,以每株3.85元的价格购买10万株橡胶苗。其间,肖某送给唐辉浩9000元。2006年春节后,华侨农场更新3000亩橡胶林,国营东太农场木材厂叶某中标该项目后,邀请傅某合作。傅某送给唐辉浩5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