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1月28日专电(记者张月琳)贵州省有关部门近日出台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2007年秋季入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都可获得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
记者从11月28日召开的贵州省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于近日出台。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1500元,中职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后即可每月领取资助金。在校三年级学生可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因此不再享受国家资助。
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受实施细则出台时间影响,中职学校学生的资助目前还没有发放到位,“请学生和家长放心,资助金的发放时间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学算起,一定会补发到位”。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包括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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