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8日,安康镇坪 15时48分,周正龙家,周看律师焦和平刘斐发来的“律师函” |
2007年11月28日,安康镇坪 15时49分,周正龙家,周看律师焦和平刘斐发来的“律师函”,多家媒体记者采访 |
周正龙代理律师将于今早向网易发出律师函(图)
周正龙又给网易宽限一天,但未得到答复,遂于昨晚7时许在律师函上签字确认
■律师要求网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周正龙赔礼道歉;接函后三日内联系协商此事,否则将进一步提起诉讼
■网易方面表示,周正龙要证明照片中的华南虎是真的,网易会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活动
华商网 袁闯 独家网罗 昨日(11月28日)上午8时,是镇坪县农民周正龙给网易“二次协商‘盗窃’其拍摄的华南虎照片、非法公布侵权”一事的时间,但网易届时并未给予回复。
周正龙宽限一天 仍未得到网易明确回应
11月28日上午10时许,周正龙已经等了两个小时,但还是没见网易的工作人员前来协商网易公布其拍摄的全部40张华南虎照片一事。周正龙遂在其个人博客上表示,“27日,网易仍然没有撤下其盗窃的照片,晚上陕西电视台2套节目就网易盗窃照片的事情与我进行了电话连线报道。在场的几家大媒体都为我打抱不平,都认为网易这么做是在无耻的(地)欺负一个农民。”
近午时,前一天已与周正龙协商过一次的网易武姓工作人员来到周家,但他表示还在“等待上级的指示”。周正龙表示,可以等到当日下午,如果届时再得不到明确答复,就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代理律师发来《律师函》 周正龙签字确认
在随后等待的几个小时里,周正龙与网易工作人员轻松聊天,气氛显得很是融洽。但直到当晚6时许,网易方面依然没有给予周正龙一个明确答复。下午近4时,周正龙的代理律师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焦和平、刘斐发来一份《律师函》,请周签字确认,一时引起躁动。周正龙阅读了《律师函》,多家媒体记者、网易工作人员也传看了这份文件。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焦和平、刘斐律师在函件中称,“周正龙对其拍摄的所有华南虎照片享有著作权,是这些照片的合法著作权人,这一事实已为网易认可”,“网易在未征得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周拍摄的40张华南虎照片在网易网站上擅自公布,此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周正龙的著作权”,律师函要求网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周正龙赔礼道歉。接函后三日内与律师联系,协商此事,否则,将进一步提起诉讼。”
当晚6时许,网易工作人员“未接到上级明确指示”后离开,周正龙再次仔细阅读了《律师函》,并与律师焦和平通话5分钟,于当晚7时许,在函件上签名,并盖上个人印章。
《律师函》明早发出网易表示会配合司法调查
周正龙的代理律师刘斐昨晚9时许向记者表示,明日(11月29日)一早,这份《律师函》将寄给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记者随后电话连线网易新闻主编胡漾,他听完记者转述相关情况后说,“周正龙要证明自己是华南虎照片的拍摄者,同时也要证明照片中的华南虎是真的”,“他要举证”。同时,胡漾表示,进入司法程序后,网易方面会“非常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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