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72家市直单位纪检干部将不再归“本单位”管了
今后,派驻郑州市72家市直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将不再接受所驻单位领导,直接归市纪委、监察局领导。这意味着,监督者不再受被监督者制约。
此前,此类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和所驻部门双重领导,这一管理体制已存在至少20年,郑州市是省辖市最早进行该项工作的城市。
去派驻,不用看“婆家”脸色
昨天,郑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核心内容是:将郑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和所驻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
也就是说,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以前是被“婆家”、“娘家”同时管着,现在只用听“娘家”的。今后,派驻机构的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县(处)级纪律检查员的干部任免、考核,干部交流,均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和所驻单位没有关系。
以往,市纪委监察局派到各单位的纪检组,同时受所驻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作为监督者的派驻机构往往受制于被监督者,制约和影响了监督的独立性。郑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璋说,这次改革是为了提高派驻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把监督关口前移。
改革后,郑州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干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监督所驻单位权力运行情况和查办案件,不用向所驻单位党组(党委)汇报,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
但是,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生活福利、退休等事宜仍由所驻部门负责。郑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改革的进展,派驻机构的行政后勤也将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
搞监督,盯紧“权力运用”
此次改革,首先在市直单位的派驻机构进行,县(市)区继续执行双重管理的规定。派驻机构的工作重点是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派驻的纪检组长将担任所驻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参加党组(党委)会议,纪律检查员也可参加所驻部门的领导班子会议。所驻单位人、财、物的管理和其领导班子,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均将受到派驻机构的“重点照顾”。
目前,郑州市已成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市直单位有56个。下一步,郑州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尚未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16个市直单位,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或派驻县(处)级纪律检查员。
今年年底,郑州市将完成派驻机构负责人的统一管理工作,明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干部的编制、直属核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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