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原国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正式公布了《煤炭产业政策》,其中明确提出,我国将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华亭)、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以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介绍说,煤炭资源的开采、利用必须合理、有序,必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按照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等。稳定东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中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和适度开发。
对于神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原则上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按照资源禀赋、运输、水资源等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在大型整装煤田和资源富集地区优先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
根据煤炭产业政策,国家鼓励建设坑口电站,优先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优先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大中型煤矿应当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鼓励在中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
对于煤化工项目,煤炭产业政策也做出明确规定:在水资源充足、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适度发展煤化工,限制在煤炭调入区和水资源匮乏地区发展煤化工,禁止在环境容量不足地区发展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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