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书之
11月27日,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宋士合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受审。宋士合曾潜逃境外长达13年,今年7月被从美国遣返回国,检察机关指控其犯贪污罪、受贿罪。据报道,被审期间,宋士合以自己的出逃经历和感受写了一封忏悔书,介绍了自己逃亡异国他乡寄人篱下的生活。
(《检察日报》11月28日)
宋士合的“忏悔”格外耐人寻味。他在忏悔书中写到:当地华人得知他是一名涉嫌贪污的大陆官员时对他十分反感和冷漠,这些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使他感叹。美国不是天堂,他告诫诸多想潜逃的职务犯罪分子不要选择潜逃,并奉劝那些已经逃亡的贪官们早日迷途知返。
为什么美国不是贪官的天堂?按照宋士合的感受,是因为当地华人在知道其涉嫌贪污之后,对其反感与冷漠造成的“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这或许可以称为舆论的力量吧。那么,耐人思索的是,贪官在国内的时候,是否感受到这种“精神的痛苦”呢?是否有足够的舆论力量,把大小贪官推到“难以名状”的精神苦海里呢?
我们确实强调过对腐败分子要“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可渐渐地变得“理性”了。人人喊打,如果没人去打的话,那有什么用?也有人认为,反腐败是纪检委、反贪局的职责,因此,应当更加强调“制度反腐”。
应该承认,制度反腐的确是根除腐败的根本之策。但在反腐败体制还不能健全运行的当下,不能忽视包括从精神上孤立腐败分子等“反腐文化”的功能。正如有论者所言:如果腐败呈现出流行化的趋势,除了体制层面的原因外,还因为它获得了一种文化上潜在的支持。
纪检官员多次抱怨,说现在这个社会是“廉洁不香,腐败不臭”,社会舆论对腐败太宽容。这种抱怨有个比较极端的说法:有些人已经是“笑贫不笑贪”,甚至是“笑廉不笑贪”——用不法手段跑工程、揽项目,会被认为“有门路、有能力”;两袖清风、坚决拒贿,会被说成“死脑筋、胆子小”;甚至有贪官落马,也会被议论为“后台不硬”、“不是做错了事,而是站错了队”……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水至清则无鱼”、“适度允许腐败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等论调甚嚣尘上,还有学者专家像模像样地搞什么学术研究,提供着“智力支持”。
笔者在一次反腐败展览上,亲耳听到这样的声音:“真倒霉,贪得也不多呀!”“这人听说工作表现不错,换个新官未必就咋样”,甚至对于展出的赃物奢侈品,也不无羡慕之色,“看看人家这日子过的……”著名思想家吴思在对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研究之后,曾提出“边界变老”的说法:随着年头的增加,某些限定性的行为边界总要朝着有利于官吏的方向移动。如果说官员自身有这样的“变老”属于本能的话,群众对于官员的要求底线“变老”实在不正常——这反映出我们在基本价值观上存在的扭曲。
在这样的舆论环境当中,对于贪官的道德枷锁实在微乎其微。我们未闻有谁腐败之后,因为“周围人的反感和冷漠”而陷入“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最终走上了自首之路。相反,倒是看够了审判席上还在洋洋自得的“精神放松”。诚然,号召孤立腐败未必就能有用,但敢肯定的是,不孤立腐败却必然大大有害。如果在一些人眼里,把腐败看作“正常”,廉洁成了“不正常”,这问题就实在可怕了。
的确,中国的反腐根本还要靠制度。但就当前而言,光靠今天抓张三,明天判李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倡导“精神反腐”的功能,通过多种渠道,修正社会的错误心理,建构一个搞腐败人人痛恨、反腐败人人有责的强大舆论氛围。唯有辅之以如此的廉政文化建设,才能让更多的贪官感受到精神的煎熬,认识到“中国也不是腐败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