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通过各方面努力,我省企业年金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良好势头。目前,全省建立年金制度的企业达到221户,涉及职工24万人,积累基金13亿元。
2000年,国务院决定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
我省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了企业缴费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缴费在上年度工资总额1/12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费用列支,在税前扣除。
在企业年金实施工作中,省工商银行与省属17户企业签订了年金银企合作协议,进行规范的年金基金运作管理。同时,我省把发展企业年金纳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增强企业人才竞争能力、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生活的总体制度设计,加强了基金的监管工作,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张临山李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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