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德安)今年以来,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云南省保山市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变。这种改变源于保山市隆阳区检察院开展的惩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
2006年底,隆阳区检察院开展了惩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群众举报查办了保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部分科、室主任等多名医疗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办案之余,该院向医院主管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规范医务人员从业行为,从制度上防止商业贿赂,同时,强化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杜绝药品回扣和收受红包等行为。
保山市卫生局对检察院的检察建议非常重视,在该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了以职业道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了以医德医风为重点的教育机制、有序的采购和医疗行为制约监督管理机制以及公示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医疗行业面貌和医疗服务水平大有改变。该市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降至37.48元,比该省同类医院减少了47.06元;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的43.56%,与上年同比下降了5.36个百分点。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以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