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共同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2007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紧紧围绕“依法维权,共促和谐”主题,在12月3日至9日集中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氛围,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据团中央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访谈、青少年普法大赛和“争做学法用法好少年(好公民)”系列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团中央等7部委将邀请相关部委领导和法律专家,在某网站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话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各地将在12月4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作者:徐日丹刘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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