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进家庭”活动为载体 全省妇女法制宣传行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薛惠娟)作为全国妇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妇女法制宣传行动”的联动八省之一,11月30日上午,我省启动了这项行动。
今后,各地将从影响家庭平安的主要问题入手,围绕社会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2006年以来,我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了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之中,积极建立示范创评机制,发展建立了由律师、法官、媒体工作者、高校学者、社区居民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和家庭宣传普及平安常识和法律知识,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省、市、县三级示范点180个,建立各种形式的庇护所和救助站58个,受庇护妇女达466人;建立县级以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95个,反“家暴”110报警中心154个,创建零暴力社区5038个。同时,全省已成立县级妇女法律服务机构229个,有效地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启动仪式上,省妇联还向省会部分社区赠送了《家庭法律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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