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崔亮)饭馆老板郑德龙使用错误的方法封存烟炉,导致隔壁的邻居母子二人中毒身亡。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认定郑德龙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44万余元。
郑德龙与他人在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经营一家饭馆。
2003年4月2日下午2时许,厨师从立水桥市场买回来两个大炉子开始使用。到了晚上11时许,郑德龙和厨师把这两个封好的炉子抬到饭馆东墙边,然后就走了。第二天,隔壁邻居的母子二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检方指控称,受害人和郑德龙的饭馆原来是一个大房子,后中间做了一个隔板,但隔板有一道约三厘米的缝隙。当天郑德龙封炉不当,导致他人中毒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德龙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其放在自己屋里的煤炉所释放的一氧化碳会通过隔壁墙的缝隙使居住的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宣判后,郑德龙表示将上诉。RJ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