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送医院后怕担责溜走
致人死亡难逃法网
本报12月2日讯 10月25日下午5时30分,市交警二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市区一名受害人家属打来的电话称,当天在烟台开发区一商店内,他们碰巧发现了三个多月前撞死自己母亲后逃跑的司机。
二大队民警按照受害人家属提供的线索,迅速展开了搜捕行动,终于在11月26日早晨6点多钟,在烟台开发区奇章村一出租民房内,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正在熟睡中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据唐某交代,他是黑龙江省绥棱县人,现年48岁,今年5月份他和妻子从东北老家来到烟台,在宫家岛附近帮侄子开饭店。8月20日一大早,他起床后骑着自己买来不久的二手摩托车(无证、且未年审),到幸福十三村蔬菜批发市场买完菜后,行至大信路与幸福中路交叉路口西侧路北的18路公交车站点时,摩托车右侧的编织袋将一名老年妇女刮倒在地,他自己也摔倒在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围观的行人拦了出租车,将他和受伤的老年妇女送到了医院。
唐某回忆称,他在医院住院期间,听来探望自己的亲属们说,那名受伤的妇女生命垂危(这名妇女后来不治身亡),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他住了两天院后,便从医院不辞而别。离开烟台后,他先来到威海住在亲戚家里继续养伤,伤好后他又去了乳山市一建筑工地打了一段时间的零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觉得事情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便又悄悄地回到了烟台,没想到在开发区恰巧被死者的家属认出来。目前,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且致他人死亡,被依法刑事拘留。
通讯员 康勤修 周浩 记者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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