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戈 通讯员/海波楚楚 符信)针对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我省对症下药再施重拳综合治超。据昨天在惠州召开的全省治超工作会议上透露,未来三年,我省将陆续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设立固定和流动治超点,并将全面推进对超载运输驾驶人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对记分超过规定的驾驶人员,将依法扣留其驾驶证。
副省长佟星参加会议并讲话。
三年减少路产损失逾25亿
自从2004年6月我省开展集中治超工作以来,全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严峻形势得到大幅缓解,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得到更有效的保护。集中治超至今,我省交通、公安部门共查获超限超载车辆69929辆,卸货累计54.5万吨。全省超限超载率从集中治超前的80%,下降到目前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10%以下、珠三角地区5%。公路路产损失逐年减少,从2003年的41亿元降至目前的15.7亿元。道路安全事故也逐年下降,其中死亡人数更是大幅度减少。
重点加强高速公路治超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将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
今后我省治超经费将统一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和公路养路费列支的范围。省里将连续三年每年从公路规费安排5000万元,重点解决欠发达地区治超经费的不足。
未来三年我省将重点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和服务区分别设立固定和流动治超点,新建高速公路也将同期建立治超站点。
除在京珠北设立全国投资最大、设备技术最先进的梅花治超检测站外,今后我省还将在粤赣、渝湛、汕汾、天汕等高速公路省际入口设置规范的治超站点,有效遏制外省严重超限超载车辆涌入我省。
我省交警部门也将强化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对超载运输驾驶人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对记分超过规定的驾驶人员,将依法扣留其驾驶证,对违法超载车辆坚决卸载。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员,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车辆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严禁55吨以上货车上路过桥
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将加大部门协同源头治超的工作力度,各级交通部门将派驻运政人员深入大型生产企业、货站、码头等大型工程建材运输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装载。对惠州等地利用在沙场、石场、水泥厂等货物集散场所设地磅进行治超的经验也将进一步推广。
同时,我省将通过经济手段积极调节超载运输。省交通厅会同省物价局开展了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的研究工作,目前方案已制定并正在报省政府审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