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莲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要求
围绕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徐盈雁)今天是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5周年纪念日和第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顾秀莲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加强改善民生和保障公民权利,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顾秀莲指出,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在全社会增强宪法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围绕加强改善民生、保障公民权利,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工作,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和载体,充分发挥现代传媒尤其是互联网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性和渗透力。
顾秀莲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才和物质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人大有关工作,提高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公民对法制建设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在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
座谈会由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座谈会。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肖若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分别在座谈会上发言。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全国普法办副主任、中宣部副部长欧阳坚,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黄镇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秋俭,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北京市委副书记王安顺等出席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