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公民意识培育法治文化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战略任务中,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做好工作。
首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中的重要作用。
其次,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尊重保障人权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依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强化法律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权威;通过依法维护公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公民依法有序的政治参与,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
第三,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执政党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努力推进立法机关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为法制宣传教育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培植法治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第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紧密结合起来。公民意识教育是十七大提出的新任务,是要把公民培养成具有民主法治理念、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意识、能够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是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国家、社会所需要的有积极生活态度、有政治参与热情、有民主法治素养、能与其他公民和社会组织合作的合格公民。
第五,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弘扬法治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弘扬“良法善治”的法治精神,就是要崇尚以人为本,尊重保障人权,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崇尚正义公平,实现自由博爱,平等相待,和睦相处,共同富裕的社会正义精神;崇尚民主法治,坚持人民主权、宪法法律至上、依法执政、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原则,规范制约公权力的依法治国精神;崇尚和谐发展,实现法律与自然相和谐、与社会相和谐、法律自身相和谐的和谐精神;崇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在制度上、程序上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宪政精神。
第六,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法制宣传教育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利益问题、社会上存在的焦点难点问题、需要法治解决的现实问题,从情理、道理、法理等多维度、多层次做出回应,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