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明强通讯员阎向东潘春芳)湖北省各级工会组织在巩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100个试点单位的基础上,近日新增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试点单位100个。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正在全面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并以此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
据介绍,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是指在同一区域(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等),或者同一行业以及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内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建立联合职代会,协商解决带有共性的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民主管理制度。
早在2002年,该省就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确规定“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或联合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005年,全省选择200家非公企业进行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试点。2006年,确定在全省进行100个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等10部门近日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区域(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性质和职权、职工代表的产生和构成、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主要议程、组织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新增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试点单位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