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两名太原男子高连峰、邹向东,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从经销商手中提走6台价值145万元的装载机,在如期还款取得经销商信任后,两人又以同样方式将价值399万元的装载机提走,不过这次货款却没了踪影。
近日,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了这一特大合同诈骗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今年7月19日,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式对这起案件立案侦查。民警经过2个多月奋战,辗转浮山、翼城、曲沃等地,走访了多个涉案煤矿、铁厂,调查了200多人之后,取得了大量证据。犯罪嫌疑人高连峰34岁,邹向东41岁,2003年八九月间,高某和邹某共同出资收购的临汾市曲沃县某铁矿资金出现问题。为筹得周转资金,高某对邹某称自己能从太原弄来装载机,只要邹某能在临汾设法将这些装载机“处理”,他们就能先用“处理”来的货款进行周转,邹某欣然同意。同年9月至11月期间,高某以照顾山西某机械设备公司的生意为由,以分期付款方式提走6台装载机,总价值145万元。随后,邹某找人将这6台装载机低价处理,如期将货款付清,从而取得了公司的信任,为他二人日后行骗铺平了道路。
2004年9月,高某和邹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分两次同该公司签订装载机分期付款购销协议,以零首付从该公司分批提走16台装载机,总价值高达399万元。邹某则将这16台装载机一部分用于抵顶铁矿经营期间所欠的债务,一部分低价处理,所得款项涉嫌个人占有。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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