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User .Title COLOR: #000000; FONT-FAMILY: ;BACKGROUND-COLOR:#ffffff; TEXT-ALIGN: center .SubTitle FONT-FAMILY:;BACKGROUND-COLOR: #ffffff .IntroTitle FONT-FAMILY:;BACKGROUND-COLOR: #ffffff .SmallTitle FONT-FAMILY:;BACKGROUND-COLOR: #ffffff .Author FONT-FAMILY: ;BACKGROUND-COLOR:#ffffff .Source FONT-FAMILY: ; BACKGROUND-COLOR:#ffffff .AbstractFONT-FAMILY: ; BACKGROUND-COLOR:#ffffff泉州市政府法制办、泉州市政协法制委、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总工会
早报讯(记者林加华黄墩良刘波)从即日起,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及每期接线,将由泉州市政府法制办、泉州市政协法制委、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总工会四部门与东南早报联合主办。
在泉州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早报于去年10月份成立了法律顾问团,并开通两条法律咨询热线22500271、22500272,通过主题咨询的形式,向市民提供法律帮助。法律顾问团成立一年来,举办了40场法律主题咨询活动,为2000多名读者免费提供了法律帮助,栏目影响力越来越大。
政协泉州市委员会副主席、泉州市总工会主席傅福荣评价说,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很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法律专家和广大职工连接起来,为他们搭建了一个交流沟通的良好平台,活动获得了党委政府的肯定、社会各界的好评、广大职工的欢迎。
“法制办作为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是本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我一直很关注这一栏目。”泉州市政府办副主任、泉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林庆扬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专家咨询活动对于政府的行政管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协泉州市委员会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黄文生认为,早报作为大众媒体,通过热线接听,能够倾听到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说:“这是值得进一步推广的德政工程。”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吴春林感谢早报创建法律顾问团,发挥媒体对民众法治信念的促进作用,寄语要把促进民众对法治的信念、推进中国法治建设作为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
自成立起,早报法律顾问团就坚持权威性和服务性,竭力通过免费法律咨询的形式,为市民提供最直接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日起,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将由泉州市政府法制办、泉州市政协法制委、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总工会与东南早报联合主办,这必将使这个栏目更具权威性。在往后的工作中,早报法律顾问团将一如既往以普法、服务为己任,努力办好法制报道,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制活动,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
一座好的桥梁一条好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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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成立一周年正值“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很高兴迎来了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成立一周年的喜庆日子。在此,我谨代表泉州市总工会对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成立一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
去年,东南早报为多方满足读者需求,打造服务型主流市民报,成立了以服务市民为宗旨的“早报三大专家团”之一的法律顾问团。顾问团成员包括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司法局、高等院校的专业人士,以及泉州知名律师共30多人,可以说汇集了泉州市各个领域中法律事务的精英,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广泛性、代表性。一年来,法律顾问团活动坚持每周定期接听热线,免费为2000多名职工(包括外来工农民工)提供了工资、保险、婚姻、工伤、房产、财产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开展了与广大职工面对面、热点探讨等活动。一年来,法律顾问团很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法律专家和广大职工连接起来,为他们搭建了一个交流沟通的良好平台,活动获得了党委政府的肯定、社会各界的好评、广大职工的欢迎。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因此,希望东南早报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新的契机,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主题,继续发挥法律专家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一如既往地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外来工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服务,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
借此机会,我也深深感谢东南早报多年来对泉州工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的不懈努力,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一定会在服务市民的生动实践中生根、开花、结果!
塑造了法律顾问团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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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早报自去年开展法律顾问团在线咨询活动以来,通过电话咨询解答、典型案例解析等做法,有效地搭起了法律工作者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塑造了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的品牌,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我个人认为,具体有三个特点。一是宣扬法治精神。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方略,并且明确写入了我国宪法。党的十七大后,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内容就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这是一个强烈而清晰的信号,表明了党的十七大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一个生动示范,而法律顾问团在线栏目为依法解决矛盾提供咨询的做法就很好地体现了法治原则。二是专业视角解惑。法律顾问团邀请了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参与,请各行各业的专家、能手就群众在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涉法事务进行解答,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体现了品牌效应。三是体现人文关怀。应该说,大量来电咨询的群众都还未将其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其他救济途径诉求。法律顾问团的及时解答和介入,充分体现了社会对其关心和帮助,尤其对于一些处于较为弱势的群体,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的主流媒体对他们的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使社会矛盾争议沿着法制的轨道有序解决。
法律在线服务,能够帮助我们及时地发现目前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我们政府或部门的角度是看不到或者很难发现的,但是通过群众的反映乃至投诉,往往能使我们发现行政管理包括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催促我们政府去进一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提出相应的措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如何发现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是人民政府一直不懈追求的目标。
泉州还不是国务院确立的“较大的市”,没有地方立法权,也不能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但是作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我们有多种途径可以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省政府规章提出立法建议或修改意见。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正在不断构筑完善,立法也正在不断地完善。现实生活中,有时会遇上法律不完善或者滞后于实际的法律困惑,导致这些问题陷入困局。法律顾问团的在线解答以及由此反映出现行法律法规的一些立法缺陷,对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建议法律顾问团在线咨询活动今后能够通过一些热点法律事件(案例)的点评,来阐述立法宗旨及法律适用原则,同时也利用法律在线这一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上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最后,祝愿法律在线栏目能够在弘扬法治、人文关怀、专业视角、促进和谐、维护权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搭建了一个便民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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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成立一年来,邀请律师接听热线,就一些法律问题和社会热点进行咨询,为2000多名群众提供了无偿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这是值得进一步推广的德政工程,也有利于推进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明是非,用法止纷争。前不久,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制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可以说,早报法律顾问团在线咨询活动就是贯彻实施十七大报告的现实体现。
首先,通过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泉州市虽然经过“四五”普法教育,群众法律知识有一定的提高,但一些群众法律观念还比较淡薄,一旦出现矛盾或纠纷,有时采用一些粗暴武断的非理性方式,这样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把事情变得更复杂,甚至走上违法道路。但是,看了早报顾问团专家在线这个栏目,我们不难发现,群众咨询的内容五花八门,又都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说明,群众现在已经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了。
其次,早报开辟法律专家在线咨询,搭建了一个便民服务平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我注意到,早报在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咨询,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确实,用工问题一直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泉州民营经济发达,大大小小的企业有10多万家,来自全国各地的外来务工人员也有150多万,在用工上难免有不规范的情况,由此出现的劳资纠纷多,比如劳动合同,员工福利待遇等。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通过法律咨询,不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帮助,还可以促成企业依法用工,改善我们的用工环境。
此外,我还希望法律顾问团能够更多地关注一些民生问题,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比如物权法,虽然实施了两个月,但一些群众可能还不一定了解,我们可以约请专业人士,为市民解释物权法涉及的法律名词、概念,解读其中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内容和精神。又如明年1月就要实施的新的劳动合同法,这个法律到底给老百姓带来什么,用人单位和员工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和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作为媒体,也可以提供一定版面,加大宣传,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困惑和疑问及时予以解疑释惑。
最后,祝愿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团在线咨询活动越办越好。
发挥媒体对民众法治信念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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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东南早报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成立法律顾问团,使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既为泉州市民提供了法律帮助,同时,又向市民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由媒体进行直接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已经成为普法活动的主渠道之一。由于媒体的宣传具有广泛性、普及性、及时性、具体性以及公众参与性等特点,它所表达的理念与意见,不仅是单纯的宣传普及,还会引导人们的思考方向,且易于为民众所接受。所以,媒体对立法的报道,对大量的执法和司法案例的报道,就是对法律的一种很好的宣传。媒体点点滴滴、润物无声的宣传,对培养民众的法治信念能够起到巨大的作用。
媒体的法制宣传与口头宣传、读书等不同,它更注意可视性、可读性,更多运用具体案例,且要追求效应。因此,从促进民众对法治的信念而言,建议要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娱乐性和法律性的关系。法制宣传(包括电视的法制栏目)可以也应该有一定的娱乐性,但它肯定不是以娱乐为主要目的。媒体在报道中,既要面对市场竞争,千方百计地吸引读者和观众;也要自觉地肩负社会责任,积极弘扬法治的理念。应该说,这两个方面是可以并行不悖的,作为媒体应有个较好的自我定位。
再者,要清醒认识定位。媒体法制报道宣传对于树立公众的法治信念,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作出了很大贡献。作为媒体,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促进民众法治信念中的使命,把促进民众对法治的信念、推进中国法制建设作为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我祝愿东南早报把法制报道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