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从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12月1日起,山西省将对建设、交通、煤炭、餐饮等行业的国省属单位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禁止其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如果是外埠企业,将取消其进入山西承包工程的资格。
山西省规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建设部门将责令其停产整顿,在建工程收回施工证,已竣工工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企业和劳务承包企业,3年内不得进入山西的建筑市场;对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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