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5日电(记者石志勇、郑昊宁)西安市物价部门日前出台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要求销售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
据了解,从12月1日起,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开始实行备案制。凡具有开发经营资格,经批准在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并准入市场销售的商品住房和非住宅房屋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企业,其销售价格须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
物价部门核实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企业填报项目销售价格资料信息后,在西安价格信息网进行公示。西安市物价局还规定,今后西安市的商品房销售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在销售处醒目位置公示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统一监制的价目表,让购房者对房价有清晰的了解。
房价备案制度开始实施后,已陆续有房地产开发商向物价部门申请备案。在12月5日的西安价格信息网上,记者看到已经有9个房地产项目进行了价格公示。目前,西安上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陆续领取物价部门发放的房价价目表并接受相关培训,为今后所有房地产项目实现“一房一价”的明码标价制度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