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工龄不能归零
相关负责人表示,先辞职再签合同是规避法律,社保关系将是合同接续重要依据
本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姚文军)“职工们的诉求,我会全部带到讨论会上,与劳动部门一同探讨制订相关配套措施,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孔祥鸿说,在新法未实施、配套细则出台前,对有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员工签约,工会接到投诉并经调查属实,将会要求单位自身纠正,必要时候还会联同劳动部门一起行动。对于“先辞职再签合同”等行为,就是明显规避法律。“这时候就不能光看劳动合同,还有看社保关系。如果社保关系没有断,就不能视为新员工。”他表示,参保员工如果离开单位,由于已参加失业保险,就会领取失业证,从“企业人”变成“社会人”。社保关系将是劳动合同接续问题的重要依据,单位意图把员工工龄归零肯定得不偿失。
那对一些本来就没有社保的员工怎么办呢?“社保是强制参加的,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那单位更加有错,打官司员工肯定赢。”孔祥鸿还向员工保证,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他们都可以到省、市总工会、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花钱聘请的公职律师为他们免费打官司。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赋予目前相对较弱的工会组织更多权利。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汤维英表示,各级工会特别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定额管理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一定要把好职代会讨论关和工会平等协商关,运用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尽心尽力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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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老员工国企很严重
本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姚文军)芬姐又一次出现在《劳动合同法》咨询现场,公司与她终止合同后,她四处奔走却得不到一个合理说法。昨天上午,省市总工会、普法办在宏城广场联合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国企成为职工投诉的重灾区。
电力化工都有国企涉嫌规避
40多岁的芬姐在广州商业储运公司工作26年,今年10月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突然通知不再续签合同。该公司有50多名老员工遭受相同际遇,当中有的工龄已经超过30年。芬姐说,他们多数是“86930”(即198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公司也按照现行规定按“一年补一个月”标准给予了补偿,“《劳动合同法》还没有实施,公司做法不算违法,但确实有规避嫌疑啊!政府能不能为我们说说话?”
“干了12年,企业说炒就炒,这《劳动合同法》不是害了我们吗?”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的多名员工在上月底接到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单位将在本月31日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张先生说,他们从事溶剂调配工作,长年与二甲苯、氯气等有毒物品打交道,到头来一纸通知就被解雇很无助。
昨天咨询会上,广东电网、东方宾馆、昊天化学集团等国企都有员工前来反映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涉嫌规避十年工龄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记者粗略统计过,涉及人数超过200人。
合同期限起止日竟是同一天
湛江公交公司的18名女工前天晚上连夜坐车来广州,希望能找到省总工会领导主持公道。据反映,该公司数百员工在非自愿情况下在公司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签名,事后发现,公司私下更改、填写合同相关内容。记者看到,其中一份的合同期起止日期竟然是同一天:“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了解情况下,马上在女工递交的请求信上作批示:“请湛江市总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有关情况及时向省总汇报”。孔祥鸿让女工们放心,他会亲自致电湛江市总工会要求跟进处理这件事。
一位女工哑着嗓音哭诉,她们的事情在湛江辗转多个部门都得不到处理,这次来广州找到了“黑面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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