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12月5日电记者胡新桥“虽然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但你和公司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公司不能无理由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4日,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江涛律师告诉前来求助的打工青年小李。
4日,在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地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记者看到,因社会保障原因和劳动纠纷带来的法律疑问是群众咨询和求助的大热门之一,占了全部咨询总人数的一半。
此外,武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规划局等单位设立的咨询站,也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
作为湖北省政府2007年十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法律援助理所当然成为当地群众关注的焦点。现场的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累计共接待咨询群众1300余人次,并受理法律援助11起。
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运亮告诉记者,目前该省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已建法律援助工作站1171个,监狱劳教系统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室)40个,工、青、妇、残联和消协等群团组织及高等院校已建社会法律援助机构390个。
今年1月至11月,湖北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028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1%。办理法律援助其他事项95812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数达3873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