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网
宝鸡11村民劝人过量饮酒致死被判每人赔偿1000元
西部网讯 宝鸡金河乡白某在给孙子办满月时,其中一人在酒桌上经不起他人劝说过量饮酒,结果导致酒精中毒身亡。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近日判决11名跟死者同桌喝酒的人每人支付原告家属经济补偿1000元。
去年年底,宝鸡市金台区金河乡人白某在家摆酒席给孙子过满月,刘某也受邀参加,和同村其他五人坐在一桌。平时就爱喝酒的刘某在吃饭过程中与众人喝酒碰杯,主家白某看刘某喝得有点多就将他送到房中休息。下午5点多,白某发现刘某嘴角有白沫就赶紧打120急救车。经抢救,刘某还是因酒精中毒死亡。今年6月,刘某的妻子一纸诉状将白某及劝酒的共11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9万元。
宝鸡金台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郭瑞:“我们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刘某他死亡的结果和这些被告(在一起喝酒)是有因果关系的,所以才判决他们承担责任。”
但法庭同时认为,作为一个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刘某在吃饭过程中如果坚持不喝酒,他人是无法强制的,所以死亡的主要责任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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